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发展规划(2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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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组织领导。深圳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我市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发展工作。深圳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联席会议负责规划政策实施、编制专项资金项目扶持计划、落实项目优惠政策、解决产业发展、项目扶持及应用推广中的问题。

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企业家以及产业政策研究专家,组建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专家委员会,为产业发展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

(二)政策保障。

完善政策体系。出台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政策,支持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鼓励各区加快开展转型升级,积极推进示范应用。认真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首台(套)、税收优惠等产业扶持政策,积极探索和实施多元化扶持政策。

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建立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统计核算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监测与考核,为产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信息服务。

(三)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设立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培育和引进、重点企业发展、产业化项目建设等。

组建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的支持力度,吸引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种子期和初创期企业,支持通过并购重组,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拓展融资渠道。支持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企业开展多渠道融资活动,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优先向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企业提供贷款和融资支持,引导金融资本支持产业发展。

(四)人才保障。

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将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专业人才纳入全市人才管理体系。制定有利于集聚人才、发挥人才作用的分配机制和产权制度,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依托“孔雀计划”等高端人才和团队引进计划,大力吸引国内外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高端人才。

加强本地创新人才培养。鼓励院校、研究机构、企业相互合作,加快培养一批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创新人才和复合型人才。鼓励院校、培训机构和行业协会等,开设相关专业或课程,加强职业培训和创业辅导,加快培养一批专业技能人才。

(五)空间保障。

优化产业布局。加强统筹规划,整合空间资源,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建设机器人产业园,鼓励有条件的区域依托产业基础,规划建设若干专业园区,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的专业加速器、孵化器,助推中小企业快速成长。

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将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用地优先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将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项目优先列入市重点项目计划,优先保障其建设用地需求。适度放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企业租、购创新型产业用房的条件,保障产业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