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达实控人夫妻自愿离婚 实控人变更为颜华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天涯窝 发表于

标签: 离婚

千龙网北京12月6日讯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昌达)5日公告称,该公司于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之一罗慧女士的通知,其与颜华先生经友好协商,已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

公告显示,罗慧向华昌达递交了离婚证,以及经颜华、罗慧于2017年8月9日共同签署《自愿离婚协议书》。《自愿离婚协议书》中对其二人持有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作出分割。颜华持有16,430万股,罗慧持有1,448万股,现协商离婚后归颜华持有1000万股,罗慧持有16878万股。经查询,颜华所实际持有的华昌达股份为164,331,158 股,与上述16,430万股存在一定出入。

对于上述事宜,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指出,根据颜华与罗慧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颜华与罗慧已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对持有的华昌达股份已做分割安排,但因分割股份大多处于质押状态,在质押关系解除前,尚不能办理过户登记。

且根据目前查询信息,颜华、罗慧解除婚姻关系后,登记在颜华名下股份为164,331,158股,占华昌达股份总数的30.15%,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且目前尚未获知颜华与罗慧就分割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行使作出约定安排,双方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至正式办理分割股份过户登记期间颜华对于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仍可以享有包含表决权在内的全部权益,为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昌达实际控制人由颜华、罗慧变更为颜华。

华昌达表示,综上所述,颜华、罗慧解除婚姻关系后,颜华目前仍持有公司股份164,331,158股,占股份总数的30.15%,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颜华、罗慧变更为颜华。此次共同控制关系解除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